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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界首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16:50 浏览次数:193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界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ah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界首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界首市新阳东路969号市农业农村局四楼,邮编:236500,联系电话:0558-285104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始终保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尤其是强化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政务信息的公开一是调整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目录,按照《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信息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合理化调整,并增设《乡村振兴》栏目二是强化重点信息的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就我局在完成职责任务中产生的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尤其是在衔接资金项目、防贫监测帮扶等方面,做到高质高效公开。202311日至1231日共计公开信息428其中常规化栏目发布信息232条,基层政务公开两化栏目发布信息196条;三是强化政策解读。以文字、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有效地提升政策解读质效,2023年共计发布政策解读类信息12条,其中:发布上级解读类信息9条,发布负责人解读类信息2条,发布其他解读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落实依申请工作制度,完善《界首市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及时高效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的同时,强化对信息的保密审核,严格落实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做实业务具办人员初核、业务分管复核、信息公开人员再核的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2023年我局在信息安全方面未发生任何重大事故或泄密事件。二是深入排查查错敏字词和个人隐私信息。在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审核的基础上,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各单位错敏字词和个人隐私信息情况,定期对错敏字词和个人隐私信息进行排查,尤其是对以前年度公示公开的贫困户人员名单,逐一进行修改。三是定期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根据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备案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有关信息,2023年度我局无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清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始终坚持以“界首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市乡村振兴局”为唯一公开途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信息公开始终与工作实际保持一致;未开设政务新媒体,保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抓、分管负责同志协调负责抓、具办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明确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的责任机制,对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环节进行全程把关。同时努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市级政务公开培训,组织单位内部交流,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工作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和不足,突出表现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多以文字为主,缺少图片、视频解读等群众新闻乐见的方式,单位人员政策解读能力不强。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群众的重点关注,提升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政策宣传的有效手段,不断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补充政策解读的形式,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解读,增强解读的趣味性,可读性,让群众看得懂、喜欢看、多受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界首市乡村振兴

20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