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蓝中国红
本报告是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界首市税务局编制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界首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界首市富强路201号,联系电话:0558-4813001,邮箱:jssds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界首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纳税人缴费人应知需知、经常咨询的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公开的重点,及时转载和发布最新政策文件、涉税信息,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税收政策。拓宽政策宣传辅导广度,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短信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6.7万余户次,并多形式开展多样化培训辅导,使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界首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结合税务工作特点,严抓信息公开质量,认真落实公开审查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错敏字的筛查,严守公开范围,强化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充分发挥网站作为界首市税务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创新多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加强对网站网站平台的管理;二是不断拓展平台渠道;三是坚持专人负责制。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强化政务公开过程管控,及时跟踪指标进展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及时督促整改。主动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16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界首市税务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的努力,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此,界首市税务局采取多项措施改进:一是认真学习最新政策,不断提高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建立完善政务信息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快速反应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做好总结提升工作,主动向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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