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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公安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 2015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界首市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公开信息内容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府决策、工作信息等。
2、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与途径,以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为主,充分利用网上公安局、界首公安微信、微博、“界首警讯”半月刊等多种信息传播媒体,及时、全面地公开我局信息,使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3、信息公开情况。为满足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我局定期对近期工作、政策、措施进行公开。2015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公开发布网上信息189条,在界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外网)发布信息572条。其中,在“警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03条;“警方提示”栏目发布信息8条;“公示公告”栏目发布信息53条;“互动咨询”栏目发布信息8条。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信息216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要求公开其它信息的申请。
目前,我局对保卫方案、行动方案、公安内部文件、各类秘级文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对任何公民、法人和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5年,界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和少数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公开的深度不力。二是公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个别地方没能随着调整而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更新、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公开成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改进措施。2016年界首市公安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着重抓好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警务信息内容范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除按规定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外,保证其他事项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宣传平台作用,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抓好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界首市公安局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地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长效信息公开机制。界首市公安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界首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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