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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界首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3-12 08:50 浏览次数:4336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信息公开基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界首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系。电话:110 0558-4884811 4884825。

    一、信息公开基本概述

    2014年度,界首市公安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突出重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界首市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的重点来安排部署。界首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扩大信息宣传、推动公安工作、提高办事水平的重要渠道和窗口。2014年先后制定了《界首市公安局警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界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更好地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和服务。

    2、加强警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界首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重点,提高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实用性,缩短发布时间,狠抓信息质量,对发布的每一条信息,从文字、内容、时效上严格把关,逐一审查,大大方便群众了解、反映、解决警务问题的途径。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界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的作用。2014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73条,答复群众咨询20件。界首市公安局还充分发挥“公安新浪微博”的作用,开展“微发布”、“微访谈”、“微直播”活动,对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进行发布报道,及时回应群众网上诉求、澄清虚假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2014年有21983人加入界首公安新浪微博群。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同时,界首市公安局加强内外部门监督,扩大群众知情权范围,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2014年,通过微博微信渠道接受群众报警2件,受理群众咨询42件,群众投诉6件,群众诉求车管所业务2件,共办理群众诉求事项26件次,咨询公安业务25件,建议事项2件,表扬民警事项145件,办结事项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4、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界首市公安局还充分发挥社区民警深入群众的优势,拓宽渠道,丰富载体,完善内容,不断深化警务信息公开活动。一是制作发放“警民联系卡”,向群众公示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民警姓名和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公安业务办理规则,提高公安机关办事效率。二是不断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公信度和亲和度,尤其是窗口服务单位都设置了警务公示栏,公示办事制度和流程、办案程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全面推行警民联调机制,通过行政、社会力量参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调解,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度,界首市公安局按照法定的公开范围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0条,法律规章信息17条,工作动态信息1100余条。涉及公安队伍管理,预防和打击犯罪,治安、出入境、禁毒、法制、交通、消防等公安行政管理事项以及公安便民服务措施等内容22条。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和项目认真审查,分门别类整理,对一些不符合新规定的内容和项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建,专门设立了警务公开栏目,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布公安信息。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在政府网站公布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重大行动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安行政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先进典型事迹和重大刑事、治安案件、违法违纪案件,以及需要澄清辟谣、消除不良影响的事件等,依法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度,界首市公安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2、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是对于公民或单位申请提供信息的,除了涉及个人隐私的数据信息外,界首市公安局均按申请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二是对于涉及个人隐私数据信息,限制出境人员情况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涉及部队秘密、国家秘密、依法保护的警务秘密等,依法不予公开。三是界首市公安局在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接待服务点,接受群众来信咨询、投诉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界首市公安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收取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依据《界首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行政机关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予以说明,报局领导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

    五、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情况

    2014年度,界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形。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4年,界首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负责人和少数民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公开的深度不力。二是公安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个别地方没能随着调整而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没有根据形势的发展更新、充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务公开成效。三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水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一定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改进措施。2015年界首市公安局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着重抓好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警务信息内容范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除按规定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各类事项外,保证其他事项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宣传平台作用,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抓好信息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界首市公安局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地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长效信息公开机制。界首市公安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一项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界首市公安局

                                                               二o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