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信息浏览
2012年界首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界首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03-29 17:19 浏览次数:3859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界首市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公安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界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界首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界首中原中路,电话:0558—4812281 4812282 4812283)。
   
一、 概述
    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预防和惩治岗位腐败的重要举措。
    2012年,界首市公安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公开载体,强化考核督查,开展宣传发动,努力实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公安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
   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工作的有序进行,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江利国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指挥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了政务公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督察、审计、法制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监督检查全局警务公开工作。三是局各单位成立了相应的政务公开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以及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四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的办公经费预算,2012年投入政务公开经费达10万元以上。五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我局先后出台了《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政务公开信息报送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政务公开考核制度》、以及《界首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评分细则》等。同时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制度,并在界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进一步健全了我局信息公开制度。
   (三)拓宽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一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在界首市电视台开辟了“警方报道”专栏,跟踪介绍我市警务活动情况。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信息。我局在公安局大门口旁边设置了对外政务公开大专栏,公开我局内设机构、领导分工和办事结果等内容。在局办公大院一楼设置了政务公开宣传图版二十四块两块公开栏,公开公安局各大队信息工作事项。局所有窗口单位均在醒目位置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业务工作情况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向群众公开。三是通过公安内部网和互联网进行信息公开。我局已建立公安内网和公安互联网页,通过网络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公安内部网主要发布内部警务工作信息,包括最新的通知通报、专题工作、所队动态等内容。公安互联网页主要公布公安工作、社会治安、窗口单位办事指南等。内部网页及互联网页均有专人每日负责维护、更新。四是通过建设完善办证大厅内有关公开资料的信息。已经建成交通管理、车辆管理、出入境管理、户政管理等办事大厅。办事大厅均敞开办公,备有免费发放的办事业务指南,设置了大型电子屏幕,方便群众查阅有关办事程序和结果。窗口民警均按要求上岗,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五是通过举办110宣传日活动发放公开信息。出入境、户政等窗口单位均开通了咨询电话,解答群众办理业务等问题。六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将局重大警务工作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向社会全面公开。
   (四)加强监督检查。去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和办公室多次组成工作组,监督检查局属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督促不符合信息公开规范的单位进行整改,协调解决各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有力推动公安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同时强化内外监督机制。一方面,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我局警务公开监督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对各业务单位的公开资料审核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重点突出,公开资料及时更新。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机制。我局聘请了人大、政协、企业代表作为警务公开监督员。各单位也相应邀请社会各界人士作为警务公开监督员,有效监督公安工作。同时我们还建立专门监督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22部、举报信箱22个。
    二、主动公开公安信息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共主动公开公安信息995条。其中在新闻媒体方面,刊发稿件175篇,完成《界首警方》制作、播出5期,播出公安电视新闻近30条。在对外政务公开栏公布出入境、户政信息12期,在对内公开栏公布内部公开信息12期,交警大队对外公开栏公布交管、车管业务信息761期。此外,还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通过网络平台和公安微博等各类信息专栏及时公开了大量的警务信息,受到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个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安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我局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支出费用,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以来,全市公安信息公开工作在工作机制、配套制度、公开载体、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不断的完善,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广阔,主动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将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三个一律”(即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该公开的内容一律公开,该公开的办事程序一律公开,该公开的办事结果一律公开),围绕社会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问题,抓好公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栏、互联网等公开渠道的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有关工作信息,提高群众对公安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断创新公安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安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开展警民网上沟通交流,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促进公安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安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利用互联网规范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要求。探索建立公安各单位内部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网络申请事项得到及时回复。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公安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公安信息的,做到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谅解。
   (三)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从指挥中心、纪检监察、督察等部门抽人组成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各警种、各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促进政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强化审批制度,严格要求各警种、各单位按审批制度规定程序完成各项公开环节,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界首市公安局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